之前大家聽說, 中職有一個規章, 叫做"永不錄用"條款......
這個條款在兩聯盟時代原本是用於轉檯球員, 教練, 工作人員, 以及裁判等(後來轉檯部分已取消....)
在平時是用於涉及簽賭(因為之前發生過很多次簽賭案件)
去年, 聯盟有了大動作, 修改了"永不錄用"條款部分......
聽說因"林智勝事件"有關, "永不錄用條款"適用範圍再度擴大,
凡是有涉及球場暴力, 影響到形象, 情節嚴重的(如毆打裁判或嚴重衝突使警察介入, 可能會有刑事責任), 輕者禁賽, 重者可能被"永不錄用"......
據說這規定是在"無限期禁賽"相關條款內.......
2008年, 林智勝就是這種例子......
當時有一場比賽, 因不滿裁判判決, 有兩度蓄意攻擊裁判.......
被聯盟祭出"永不錄用"處分.......
但事後因林智勝公開道歉, 聯盟才會撤銷處分, 改禁賽15場.......
但因這件事情, 中職決定修改規章......
昨天晚上, 我在看電視播放的中職冠軍賽第七戰時, 也看到類似事件再度發生.......
當時是八局上半吧!! 有個暫停爭議, 結果朱鴻森開始攻擊裁判, 被趕出場......
最後聯盟會祭出怎樣的處分, 我是不太曉得......
根據新的規章, 朱鴻森也有可能被開除, 並"永不錄用"......
這對兄弟而言是損失了一名大將.......
今天我又看到一個新聞, 這次職棒有人疑似涉賭, 不知有沒有證據.......
沒有證據就隨便放話, 個人認為有點不合理.......
這一次, 兄弟方面有哪幾個球員涉案, 我是不曉得......
至少我很清楚一點, 朱佬(朱鴻森)就算沒涉案, 被"永不錄用"的機率很高.....
原因就是球場暴力, 而不是簽賭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