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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上就有保障信仰的自由..
換句話說, 人也有選擇要去哪間教會的權利..
難道換教會錯了嗎?..
在一間教會決志, 卻在另一間教會受洗..
並委身在另一間教會..
這也錯了嗎?..
為何要把換教會的人給封鎖, 永不聯絡?..
甚至要把他視為"叛將"..
如果不占用他人時間, 作風也不要那麼狂熱..
別人會想走嗎?..
過度熱情有時會惹人嫌的..
我之前就是過度熱情, 結鍋招致很多人翻白眼..
以前念大學時也有學長也是..
是不是該理性一些..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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