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幾天, 有翻到幾年前的舊聞..
最重要的一個舊聞就是中職那邊..
在當時就有一個重大消息..
那就是叛降條款以及簽賭條款的廢除..
就只剩2008年訂立的"球場暴力條款"沒被廢除..
好像是在黃鎮台在擔任會長期間做的事..
就是想要改革中職..
叛降條款是無條件的解禁, 也就是說, 不用繳回饋金, 就可以回到職棒打球..
簽賭條款是"被起訴就永不錄用", 該會長認為有違反人權, 應該要廢除..
換句話說, "永不錄用"適用的對象, 就只針對涉及嚴重球場暴力的球員跟教練..
先說我的看法好了..
叛降條款跟簽賭條款是當時中職大環境下的產物..
那時不僅簽賭, 還有兩聯盟的競逐跟惡鬥(這是叛降條款訂立當時的背景)
當時球員跟教練的待遇不是那麼好(除了統一獅以外, 你看轉檯跟簽賭的, 很少是統一獅的球員..)
人往高處爬, 那是可理解的行為..
球員也是一樣..
但另一角度想, 中職定叛將條款, 也是要防止有跟教練球員出走..
簽賭也是一樣..
同樣原因也是球員待遇..
當時球員待遇並沒有像現在那麼好, 一定會有一些球員想要賺更多的錢..
才會鋌而走險..
但相對的, 第一批簽賭的球員, 其實他們也是被逼的..
當時的黑道, 要他們錢跟槍二選一,
他們為了保命, 只好選擇錢..
以至於他們很多人都離開球場..
時報鷹也就此解散..
那些第一批的簽賭球員, 其實是可以被原諒的..
第二批以後真的是因為誘惑太多, 以至於他們沒辦法拒絕誘惑..
導致他們離開球場..
場景回到現在, 現在很多球員薪資都很優渥..
要他們去簽賭, 其實真的很難..
如果簽賭條款廢除, 站在我的立場想, 那些球員真的會想回來嗎?..
我覺得不會..
他們搞不好也不知道那條款也被廢除..
而叛將條款的廢除, 個人認為經過十年已經真的太晚了..
很多球員都有自己的事業, 不會想回到球場..
要他們回來, 其實很難..
而簽賭條款存廢的問題, 個人認為不該廢除, 但要修正..
原因是簽賭是當事人的錯, 但不該涉及其他親屬..
這種實行連坐法的行為, 個人是不太認同..
聽說已過世的楊鑫章兒子, 也進不了職棒..
林易增的兒子林根緯, 目前是台電隊當家第四棒..
曾經入選過國家隊..
也一樣進不了職棒..
還有一個更明顯的例子--合庫隊的鄭嘉明, 他是我念高中時的偶像..
青棒時期在IBA有優異表現, 替中華隊拿到亞軍..
原本要進軍職棒的, 後來是因為受鄭昌明影響..
也離開了職棒圈, 來到了合庫隊..
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..
一人犯錯, 不代表其他身邊的人都有錯..
當事人的錯應該由當事人承擔, 讓身邊其他人一起受罰, 這些都不妥當..
簽賭條款實行連坐法, 只會讓棒球人才喪失..
以上就是我對這舊聞的看法..
另外, 現行的"球場暴力條款", 我不知道會不會實行連坐法..
我倒希望不會有..